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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6 人,其中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 1 人,普通招收计划不少于 1 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为 1 名;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 1 名。

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2月 2 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

212月 9 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打分以及专业基础与能力考核。

材料评估主要考察考生教育背景(30%)和学术成果(70%),其中学术成果计分原则及标准如下:

序号

计分原则

计分标准(分)

1

计算机学会推荐的A类国际学术期刊和会议,《江苏大学高质量期刊论文目录》中四级及以上论文

100分

2

计算机学会推荐的B类国际学术期刊和会议,《江苏大学高质量期刊论文目录》中五级论文

60分

3

计算机学会推荐的C类国际学术期刊和会议,《江苏大学高质量期刊论文目录》中六、七级论文,计算机学会推荐的A类中文科技期刊,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50分

4

EI检索期刊论文,计算机学会推荐的B类中文科技期刊

40分

5

CSCD期刊,EI检索会议论文,计算机学会推荐的C类中文科技期刊

30分

6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SCD期刊,发明专利受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0分

7

其它有正式刊号期刊、会议论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授权

10分

说明:

1、科研成果署名要求:考生第一;或者导师第一考生第二。(导师指硕士或博士阶段指导老师)

2、科研成果时间要求:硕博连读考生,成果应为硕士在读期间获得;普通招考考生,成果为近5年内获得。

3、总分计分原则:按照第1或2-7项中的不超过两项的总分计算,不累加记分,满分最高为100分。

专业基础与能力考核采用 PPT汇报、答辩 形式。考生PPT汇报,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况、科研工作、个人业绩等能反映综合能力的内容,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然后由专家提问考生答辩,着重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汇报及回答问题情况进行现场打分(百分制),所有考核小组成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的最终得分。

材料评估、专业基础与能力考核权重分别为:20%、 80% 。根据总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普通招收考试应及时关注12月份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环节指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 笔试、PPT汇报、答辩 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

具体考核方案(含记分办法)为:

1、材料评估(参考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部分评价标准)

2、笔试: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数学基础,包括离散数学、计算方法、具体数学、组合数学等内容。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考生首先通过5分钟内的PPT汇报学科研究基础及学术成果;然后考核小组就考生专业基础、外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考核小组专家进行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取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为面试最终得分。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材料评估、笔试、面试权重分别为: 10 %、 30 %、 60 %。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定向生源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 88790203 联系人: 韩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 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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